有关析产协议书3篇
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,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,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。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析产协议书3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析产协议书 篇1
赠与人:
受赠人:
赠与人 、 与受赠人 系父子和母子关系,赠与人为受赠人的父母。赠与人 名下在镇 村有住宅 处 间,已经颁发 ( )第 号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宅基地使用权登记。为受赠人 需要,经全家人员共同协商一致同意,赠与人自愿将该房产全部析产赠与受赠人名下所有,受赠人根据已定赡养协议附带赡养义务。本协议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赠与人 父: 母:
受赠人 子:
年 月 日
村主任:
析产协议书 篇2
立协议人:洪赛银,身份证号码:350626xxxx1015006X。
朱文勇,身份证号码:3506xxx211250013。 罗文炳,身份证号码:350xxx250094。洪文章,身份证号码:3506261xxxx014。罗文焕,身份证号码:350xxxxxxxx80015。
罗文巧,身份证号码:350626xxxx0020。
洪赛银与罗定芳为夫妻关系,共生育四子一女,分别是朱文勇、罗文炳、洪文章、罗文焕、罗文巧;罗定芳于1984年12月亡故。
洪赛银有自有的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(土地使用证号为铜文国用(1995)第299号,房产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字第001346号)的房产壹处及家庭成员积攒的现金人民币陆万元。现洪赛银考虑年事已高,子女已成家立业,为了方便生活,结合家庭实际情况。在立协议人的母亲洪赛银的主持下,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,自愿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各方遵守:
一、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的.房产壹处分归朱文勇所有。
二、罗文炳、洪文章、罗文焕、罗文巧各分得现金人民币壹万五千元。
三、朱文勇、罗文炳、洪文章、罗文焕、罗文巧应当尽共同赡养母亲洪赛银的义务。
四、本协议经各立协议人签名之日时生效。
五、本协议一式七份,各协议人各执一份,福建劲节律师事务所及房地产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
主持人: 协议人:
签订时间:20xx年 月 日
析产协议书 篇3
父:姓名 ,性别男,年龄 ,身份证号:
母:姓名 ,性别女,年龄 ,身份证号:
长子:姓名 ,性别男,年龄 ,身份证号:
次子:姓名 ,性别男,年龄 ,身份证号:
三子:姓名 ,性别男,年龄 ,身份证号:
四子:姓名 ,性别男,年龄 ,身份证号:
五子:姓名 ,性别男,年龄 ,身份证号:
上述七人系父母与儿子关系,其中:为父亲, 为母亲, 为长子, 为次子,为三子,为四子, 为五子。
1980年起至20xx年父母为兄弟五人各建住房一处,面积大小相差不多,老五1993年结婚,直至今日父母一直与老五夫妻一起居住,由老五夫妻二人照顾。因新发地村20xx年旧村改造拆迁,分配人均住房面积63平米。现召开家庭会议,经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各方尊重老人意见,安排老人继续与老五夫妻共同生活。同时因拆迁分配给父母二人名下的住房面积共计126平米由老五夫妻独自享有全部继承权。
二、四个哥哥因有自己的房产和面积,放弃继承父母的拆迁分配面积。
三、今后父母二人由老五夫妻负责赡养照顾。
四、目前父母有存款61万元,自从父母20xx年10月起得病,所有花销均出自该存款。如该存款使用完毕,剩余看病费用由兄弟五人平均分摊承担。如该存款有剩余,由 继承。
五、以上决议各方均当场同意(其中老四出差人在外地,在各方见证下也当场电话表示同意)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捌份,各方持一份,一份交村委会或有关部门备案。
七、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捺印后生效,对各方具有约束力,各方不得反悔。
签字:
日期: